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运动员慎用
【药品名称】
【通用名称】 小儿咳喘灵颗粒
【汉语拼音】 Xiao´er Kechuanling Keli
【成份】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:蔗糖,糊精。
【性状】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【功能主治】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2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半袋,3至4岁一次3/4袋,5至7岁一次1袋,一日3~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.运动员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 密封。
【包装】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,每袋装2克,每盒装8袋;每袋装2克,每盒装10袋;每袋装2克,每盒装15袋。
【有效期】 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—B—0688—91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23020899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2010年09月06日
【生产企业】
【企业名称】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(有限公司)
【生产地址】 黑龙江省孙吴县高科技园区三精路6号
【邮政编码】 164299
【电话号码】 0456-8428660
【传真号码】 0456-8428660
【网址】 www.cathco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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